發布時間:2019-05-15 10:53:28
近日,“判了!黃巖一男子搶奪公交車方向盤,獲刑3年”的消息在朋友圈中熱傳。
據了解,2019年1月22日下午,60歲的徐某某乘坐公交車從臺州火車站回新前街道七里村的家中,因錯過了站,徐某某要求停車遭到司機潘師傅拒絕后,先后兩次做出搶奪并拉拽方向盤的危險舉動,造成公交車偏離既定的車道。所幸司機潘師傅處置得當,才沒有造成更大危險。
5月5日,黃巖區人民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徐某某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事實和罪名成立,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
這個案子在巴士公司內部也引起了熱烈地討論,那么駕駛員們都是怎么想的呢?
137路駕駛員李林興表示:公交這個行業,可以說是特殊行業。這么多乘客坐車,有小孩、有老人,如果發生搶奪方向盤的事情那是極其危險的,我覺得這個應該要判刑的。
111路駕駛員王增喜表示:這個案件對我們駕駛員來說感覺到應該是要判的。不管在行車途中發生什么事情,也不能做毆打駕駛員、搶奪方向盤之類的危險事情。
全國多例公交車“車鬧”被判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出臺了《關于依法懲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駕駛違法犯罪行為的指導意見》,明確此類行為“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性。巴士公司也在乘客須知中明確規定乘客“不得脅迫駕駛員更改運行線路、非站點停車開門”、“乘客途中不與駕駛員閑談及其他妨礙駕駛安全的行為”。
111路駕駛員喬頌文表示:有時候也會碰到一些騷擾的話,但是我會盡量不把矛盾激化,不然后果很嚴重。公司也會在安全生產例會中教育我們,如果發生搶奪方向盤的事件一定要牢記靠邊停車,確保乘客的安全,再接著撥打110或通知車隊處理。
在采訪中,不少駕駛員也表示,現在乘客的安全乘車意識也在不斷加強。如果發生乘客爭吵事件,也會有不少乘客主動來勸阻,防止事件升級發酵。駕駛員們呼吁廣大乘客在乘車時應該考慮車上乘客的人身安全,自覺控制好情緒,做到文明乘車。
巴士公司 周未晞